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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願意放棄星期天、節假日(春節假日除外),堅持下午不定時下班(根據公司需要加班1至2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),遲到1分鐘罰130元……”近日,一博友網曝公司給員工開出的承諾書中有多條類似的條款。就此,該公司總經理稱,這是公司的一種管理方式,只為考驗員工。
  點評:公司出於管理目的,出台一些規定無可厚非,但前提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,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和底線。
  (原標題:圖說世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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